购房契税全额奖励问题
诉求编号: | SM16082400018 | ||
诉求标题: | 购房契税全额奖励问题 | ||
诉求内容: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永政文[2014]116号:凡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住房(指新建商品房,下同)、新建商业用房,不论购房户户籍区域,按其所缴纳契税予以全额奖励。 请问: 1.全额奖励是否只限首套房。 2.如果是属于二套房、或者是三套房的购买者是否一样是按其所缴纳契税予以全额奖励,或是按比例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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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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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夫妻为外地户籍或农村户籍的,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返还按首套100%、二套50%比例返还。 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夫妻为外地户籍或农村户籍的,购买二手房契税返还按首套100%、二套50%比例返还。 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在我市购买商业用房的,契税按50%返还。 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我市购买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契税按100%返还。(永安市房产管理局于 2016-8-25 08:25回复) | ||
诉 求 人: | 李明 | 事件地点: | 阳光丽景 |
诉求时间: | 2016-8-24 14:19 | 截止日期: | 2016-8-31 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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