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特殊病种办理流程
诉求编号: | SM19021100029 | ||
诉求标题: | 高血压特殊病种办理流程 | ||
诉求内容: |
户籍为三明市沙县,持有三明居民医保,目前居住在福州,请问办理高血压特殊病种流程要如何办理; 2019年1月在福州三甲医院有住院,出院小结上有高血压的诊断说明,经咨询医生,可办理特殊病种;请问出院小结是否能够作为疾病诊断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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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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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根据朱先生咨询的内容,现回复如下: 办理高血压门诊特殊病种所需材料: 1、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复印件; 2、门诊特殊病种确认表、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由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副主任以上(含副主任)专科医师填写及医务科盖章; 3、一寸彩色照片1张; 4、持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即出院小结)即可办理;无住院证明资料的,则需提供三次门诊治疗该病的发票和药品费用清单。 2019年1月在福州三甲医院住院,出院小结有高血压的诊断,只能作为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不能代替《疾病诊断证明书》。 材料齐全后可到沙县医院(沙县中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988050390。(三明市医管中心沙县管理部于 2019-2-12 14:35回复) | ||
诉 求 人: | 朱 | 事件地点: | 沙县 |
诉求时间: | 2019-2-11 14:49 | 截止日期: | 2019-2-14 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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